行前說明會資訊 [請詳閱並遵守相關規定]
111學年度第2學期
出國前
1.資料繳交[出國前兩週]:請參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出國研修實習學生-離校手續單」
2. 出國前請務必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出國登錄網站->個人動態登錄
3. 緊急救助
- 建議直接到LINE「加入好友」的頁面,以ID搜尋方式,輸入領務局的專屬ID:@BOCA.TW,即可將領務局帳號設為好友。
- 領務局LINE聊天室還提供一項相當實用的「關鍵字」查詢功能,例如:「日本」,系統即回傳當地駐外通訊館處通訊資訊,這 項功能可以幫助國人在海外遭遇緊急狀況時,立即查詢並撥打鄰近外館電話,尋求協助。
-下載領務局「旅外救助指南」APP,建議逕至Google Play或APP Store官網免費下載。
4. 簽證辦理
出國時[抵達一週內]
1. 平安抵達交換校後,一週內登入本校「出國交換線上申請」系統填報個人國外居住資訊
2. 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
返國後
1.資料繳交[返國一個月內]:請參閱「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出國研修實習學生-返校手續單」
2.線上填寫「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出國交換實習學生返國問卷調查」
3.上傳心得報告於本校「出國交換申請」系統
延長交換
(一) 研修期間總計最長以一學年為限。
(二) 申請期間:秋季班:11 月 1 日至 15 日;春季班:5 月 1 日至 15 日。
(三) 申請流程:
1. 通知本處延修意願,本處提供「延修申請書」電子檔,申請人 請於截止日前(臺灣時間)將申請書與修課清單寄至本處出國 交換生信箱(oiaed@ntua.edu.tw)。
2. 系所審核:大學部學生需系所核可;研究所學生需系所與指導教授皆核可。
3. 學校審核:延修之學生不可佔用下學期本校交換生名額,亦即次一學期本校申請前往該姊妹校交換生名額未滿。學校將檢視歷年來雙方出國與來校交換生人數是否平衡作為審核原則。校內審核結果通知,秋季班:11 月 30 日;春季班:5 月 30 日。
4. 姊妹校審核:校內審核通過本校將與姊妹校聯繫,告知本校已 許可申請並請該校審核。收到該校同意函才算正式通過申請。
5. 轉知系所:通知系所已通過申請並請系所協助辦理相關事宜,次學期開學之前學生請與系所確認完成相關流程。
6. 完成次學期註冊:繳交下學期學費,並於開學前本處將繳費證 明寄至本處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