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交流公告

  1. 20230530函轉教育部:暑假來臨在即,學校應秉持「平等互惠」及「對等尊嚴」原則辦理兩岸教育交流活動,適時提醒所屬人員注意相關規範,並落實填報「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https://reurl.cc/r5aEpb
  2. 20220524函轉教育部:有關大專校院申請外國學者專家來臺進行學術研究或學術 交流(無聘僱關係且非陸籍),如文辦理/ckfinder_upload/files/1110014250.pdf
  3. 20220314函轉教育部:各單位辦理兩岸交流活動,應落實於「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填報相關資訊。https://international.ntua.edu.tw/article/detail/webSN/289/sn/1260
  4. 20211119函轉教育部:針對兩岸教育交流活動,本部重申學校應要求所屬人員確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等相關法規,以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辦理。/ckfinder_upload/files/1100019003.pdf